記者張文熹/彰化報導
春節期間取締酒駕沒有假期!為讓縣民平安快樂過春節,彰化縣警察局自1月16日(星期四)起至1月30日止實施為期15天的「109年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期間逢春節連續假期自1月23日起至1月30日止,共有7天,民眾外出拜年及開春舉辦春酒飲宴等活動增加,在享受年節氣氛之餘,容易疏忽飲酒後開車上路,易發生酒後駕車交通事故,危及其他用路人安全。
為有效防止酒駕肇事案件發生,彰化縣警察局強調執法是沒有假期的,在年假期間將加強執行取締酒後駕車執法作為,除了規劃同步取締酒後駕車攔檢專案,也責成各警察分局、交通隊結合各項勤務強化執法作為,全力防制酒後駕車。
彰他警察局統計自109年1月1日至今,取締告發酒後駕車違規計138件,其中113件涉嫌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另外在「109年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期間,從1月16日至今已查獲酒後駕車案件計31件,其中移送法辦達26件,顯示民眾仍存僥倖心態,不顧其他用路人的安全。
縣警察局交通隊長魏顯驊表示,在春節期間警方雖然以「交通順暢」為交通服務主軸,為了道路交通安全,嚴懲酒後駕車等惡性交通違規,在春節期間執法也絲毫沒有鬆懈,並呼籲駕駛人切勿酒後駕車,落實指定駕駛者不飲酒或代叫計程車返家等,尊重其他用路人生命及身體之安全,養成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好習慣,確保行車安全,一起共創安全、順暢的行車空間,才能「平平安安過好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