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文熹/彰化報導
為解決河堤外河川公地耕作農民無法申請參加農保之問題,農委會主委陳吉仲12日在彰化縣二水鄉河川公地,召開「保障河川公地耕作農民農保權益」記者會。二水鄉的農田總面積共有1500公頃,其中承租水利署的河川公地即佔有918公頃,亦即全鄉約三分之二的農民都是承租河川公地耕種,但這些廣大的農民卻遲遲無法納入農保範圍,12日由主委陳吉仲正式宣布承租河川公地的農民經審核通過後,也可申請農保的福音。
二水鄉農會總幹事蔡文琳指出,在二水鄉承租河川地耕種的農民共有1500戶,早期這些農民的祖先,在濁水溪岸一片廢礫雜草中辛勤開發成一片良田,代代的傳承農業耕種,加上引用濁水溪水灌溉,造就了二水獨天獨厚優質的濁水溪米、胭脂茄、白玉苦瓜等優良農產品,但礙於法令規定,這些實質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民卻無法享受農保的福利措施。
縣議員蕭淑芬也表示,這些承租河川地農戶不但無法享有農保保障,還要面臨颱風來襲沖刷河床,造成良田流失、農作物損失,還要繳租金,隨著農村年齡老化,老農增多,急需青農返鄉為農業注入新活血,但在缺乏保障條件下會降低青農返鄉意願。現場與會的幾位新生代青農,也紛紛表達希望政府能簡化加保程序,讓他們都能順利完成加保手續。
主委陳吉仲表示,農委會於107年9月7日放寬規定,在河川公地堤內土地耕作的農民得申請參加農保。基於保障農民權益的立場,農委會將修正行政函釋,讓在河川公地堤外土地耕作的農民均可申請參加農保。聽完各方意見後上台報告,立馬哽咽停頓講話,他說,以前也常和父親到屏東河川公地耕種,農民的心聲他能感受,也認為「認田不認人」的政策有瑕疵,因此請農會協助承租農民盡快辦理加保手續,也提出將協助農民透過通路販售農產品。
農委會說明,因持有河川公地種植許可書的農民為添加農保,也必須向戶籍所在地的農會申請由地方政府核發確有農業經營的證明文件。地方政府核發證明文件前,將會同農會、申請人及公所人員,並依實際情形可請水利署河川局、農委會各區改良場及農糧署各分署派員協助,共同辦理土地現地勘查,整體勘查過程公開、公正且嚴謹,並可確保申請人為實際耕作者。農委會對於經濟部水利署、地方政府及農會的協力共同推動政策照顧農民,表達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