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陳明文遭轟採檢後出席公開活動  半夜致歉自請最高處分

記者陳宜琳/嘉義報導

嘉義縣日前傳出有確診校長在篩檢結果未出爐就參加鄉公所千人宴,導致縣長翁章梁、立委陳明文等都受波及。現卻傳出陳明文被發現20日出席在新港活動且脫罩致詞,縣議員詹琬蓁抨擊自主健康管理還趴趴走,陳明文昨天深夜在臉書鄭重向社會各界致歉,表示會主動會放棄陳述,直接接受處罰。

嘉義縣衛生局表示,陳明文立委非確診者,與賴姓國小校長案例不同,但確實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6條,可處新台幣3千到1萬5千元罰鍰。陳明文立委19日做完PCR採檢,20日出入公共場所未配戴口罩,今早已委託同仁申請自我處分並要求採最高罰則,衛生局已受理並完成相關行政程序,依防治法36條同法70條裁罰最高罰鍰15000元。

嘉義縣議員詹琬蓁20日在臉書貼文,照片中陳明文參加新港鄉姐妹連線婦女權利協進會員大會中致詞,雖戴口罩但已脫至下巴,詹琬蓁質疑為什麼「昨天才採檢,今天參加活動還脫口罩致詞」,並表示,「希望大家都平安健康!並配合遵守防疫措施。」

嘉義縣議員詹琬蓁在臉書發文批擊立委陳明文採檢後還參加公開活動(圖:擷取自詹琬蓁臉書)

陳明文深夜在臉書發文致歉說:「針對本人今日(3/20)出席公開活動違反COVID-19採檢後注意事項一事,本人在此鄭重地向社會各界致歉」。

陳明文表示,為符合「COVID-19採檢後注意事項」,採檢後3天內避免出入公共場所及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之規定,3月21日已向立法院請假1日,在家自我健康監測。

對於這次個人疏失造成社會各界紛擾,陳明文稱個人認為理應受罰,3月21日一早將主動向嘉義縣衛生局提出違反事宜並放棄陳述意見,直接接受處罰,日後定會全力遵守相關規定,配合政府落實防疫政策。

立委陳明文就採檢後參加公開活動一事在臉書發文致歉(圖:擷取自陳明文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