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山菜園違法開發 市府稽查裁罰並限期改善

梨山地區環山段民眾申請果園改植蔬菜,卻違規開挖整地,市府裁罰並限期改善。(圖/台中市政府水利局提供)

記者黃玿琮/台中報導

和平梨山地區環山段山坡地,民眾申請果園改植蔬菜,卻未依計畫進行,違規開挖整地,市府水利局日前派員稽查後,已依違反《水土保持法》規定,要求業主全面停工,同時裁處30萬元罰鍰並移送法辦;但業者並未如期完成緊急臨時保護措施,日前水利局再次前往稽查,要求儘速完成山坡地臨時保護設施,若屆期未完成,將代為僱工執行,並向義務人求償所需費用,以維護民眾安全。

水利局指出,梨山地區環山段96、97地號業主將果樹砍除,並開挖堆放外運土方,且利用鋼軌打設簡易擋土設施攔阻土砂,出土高度達3公尺以上;日前水利局派員稽查後,發現申請人未依核定計畫執行,並且嚴重破壞地形地貌,已立即要求水土保持義務人停工,並全面覆蓋裸露區域。

此外,市府也同時依《水土保持法》第33條規定,裁處水土保持義務人30萬元罰鍰;且經過檢測後,發現該違法開挖區域距離下邊坡房舍及台七甲線道路甚近,有造成公安水土流失之虞,市府也依《水土保持法》第33條規定將義務人移送法辦。

市府日前再度邀集農業局、原民會、和平區公所、警察局及水保技師公會理事長等人,至現場針對水土保持安全保護措施狀況進行檢查,要求業者將基地打設的H型鋼擋土牆背填土方全數降為1.5公尺以下;鄰近台七甲線二處崩塌地鄰接地界需退縮10公尺,並降挖至原始地表,降挖區則全部覆蓋黑網,同時施設排水、截水溝等工程,並限期於6月7日前全數完成。屆期未改善,市府將僱工代為實施維護措施,所需費用依法向義務人求償。

水利局表示,針對台中市山坡地管理,水利局將持續利用衛星影像進行監測,同時由山坡地巡查人員不定期巡查,全面監控山坡地利用現況;若有任何違規開發使用行為,將立即依法取締;呼籲民眾山坡地開發利用應依法提出申請,並確實依核定計畫施工,勿存僥倖心態,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