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范姜豪/台中報導
臺中市一輛載著大批豬骨的貨車,行經第二分局立人派出所前時,因過彎太大甩出了一大包血淋淋豬骨,嚇到了正好路過的阿婆,還以為是凶殺案現場。
阿婆靠近一看才發現是處理過的豬棒腿,阿婆怕影響路過車輛,趕緊將一大包豬骨移置,沒想到這一大包豬骨重達5公斤,阿婆根本搬不動,路過民眾見狀也趕緊上前幫忙。
因正好在派出所門口,劉姓警員,也立即出來察看,頭一次遇到民眾撿到「骨頭」,因該物品不宜在常溫中久放,劉員先協助將這批新鮮的豬骨放置冰箱,避免腐壞,再立即調閱監視器,希望能讓「豬」歸原主。
所幸馬上找到該貨車所屬食品公司,立即通知食品公司,黃姓老闆娘得知,也趕緊至派出所認「豬」,並感謝警方及時幫忙,也向警察道歉表示司機未將貨車門關好,才發生「豬肉跳車」的意外。
警方呼籲民眾,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所載貨物滲漏、飛散或氣味惡臭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3,000元以上9,000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這次所幸路過阿婆及時發現,沒造成其他用路人困擾,圓滿讓這一批新鮮豬棒腿物歸原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