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男躲進汽車旅館 逃不過紅單及清潔費

記者李泰 /台中報導

臺中市警察局交通大隊第一中隊小隊長辛行健,日前在臺灣大道與河南路口執行守望勤務時,見一重機車等候紅燈,卻離機車停等區約10公尺遠,極不合常理,遂前往攔查。

該重機騎士見警察靠近立馬棄車逃逸,最後逃至一間汽車旅館躲藏,並對隨後趕來的員警和業者宣稱,是因內急才會拔腿狂奔至此找廁所。

警方調查,該名男子實為酒駕累犯,剛去法院繳完上次酒駕的罰金,心情鬱卒下喝了威士忌,結果偏偏在路口等紅燈時又遇到警察,才會心虛地拔腿就跑。

警方最後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4項及第21條1項1款,對駕駛人開罰9萬元6千元罰鍰,並吊扣駕照及實施道安講習。

該汽車旅館業者非常感謝警方協助,揪出這位未付費及使用的顧客,雖然該男子聲稱只有使用廁所沒有碰房間內的擺設,然協議後還是對旅宿業者付新台幣600元的清潔費,並當場向業者連聲致歉。

警方鷹眼的舉動已在旅宿業者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並且對交通大隊讚譽有加,直稱:「好在有你們,才能發現房間內有不速之客,要不是警察發現有人躲在房間裡,如果嚇到其他使用的消費者該如何是好!」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郭士傑表示,警方嚴格的取締酒駕是為了給民眾安全的生活環境,現在如此、未來更會不遺餘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