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食安處檢驗年節食品 1件葡萄柚不合格

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稽查年貨商品,驗出1件葡萄柚不合格。(圖/台中市政府食安處提供)

記者黃玿琮/台中報導

為確保民眾購買年節食品安全,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提早稽查年貨商品,首波抽查142件,包括生鮮蔬果20件、生鮮禽肉16件、生鮮畜肉16件、生鮮魚肉15件、脫水蔬菜23件、蜜餞食品28件、糖果及果凍24件;檢驗結果1件生鮮蔬果不合格,已移至外縣市源頭調查,其餘食品均符合規定。

食安處表示,這波年節食品抽驗專案,提早派員到各大賣場、生鮮超市、雜貨商店等處加強應景食品稽查抽驗。1件不合格的商品是在大買家股份有限公司大里國光分公司抽驗的「省產葡萄柚」,其中檢驗芬普尼(Fipronil)達0.006ppm,不符標準為0.001ppm的規定,目前已移至嘉義縣衛生局後續調查,而台中市販賣點也立即下架,不得繼續販售。

食安處說明,芬普尼是農藥殺蟲劑,動物試驗發現若過度大量暴露,可能危害肝腎健康,甚至影響呼吸系統;提醒民眾清洗蔬菜時,可先用清水浸泡至少15至20分鐘,再以流動水沖洗2至3遍以上洗淨,減少攝入殘留在蔬菜上的農藥。

食安處表示,若市售食品檢出農藥殘留超標,則涉違法食安法第15條規定「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可依同法第44條處6萬元以上至2億元以下罰鍰;由於年節將近民眾購買應景食品增多,食安處也會持續加強源頭廠商及市場端抽驗,為民眾的食安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