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居家檢疫趴趴走 警方找尋移送重罰

記者張文熹/彰化報導

新冠肺炎疫情嚴峻,政府全力防堵,不過彰化有人居家檢疫期間還趴趴走,北斗分局勤務指揮中心於日前接獲電子監控防疫專用手機發報得知,立即指派埤頭分駐所員警整裝前往查察,為轄內需居家檢疫之19歲胡姓女子違反14天內不得外出規定,竟於居家檢疫期間趴趴走,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5條第2項規定,警方全副防疫裝備尋獲胡女後,胡女供稱要前往男友家中,全案依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函請彰化縣衛生局依法辦理。

民眾居家檢疫趴趴走 警方找尋移送重罰

北斗分局長謝錫釗表示,適逢防疫期間,全民均須配合防疫措施,若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5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呼籲民眾能遵守規定,勿以身試法,成為防疫漏洞危害自身及其他人之生命安全,共同渡過此次疫情,讓社會大眾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