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牌車占用道路 中市警方連續3日展開取締

臺中市部分道路常見疑似廢棄無牌或缷除車牌待售車輛,違規占用道路長期停放,不論是停於一般道路或停車格內,都造成停車空間不足,影響民眾合法停車權益,而且影響市容觀瞻。

為確保停車秩序並還給市民合法停車空間,台中市警察局自3月25日起規劃實施連續3日交通大執法專案勤務,要求各分局確實清查列管所轄易遭違規占用道路停放代售車輛之路段(地點),妥為規劃勤務,嚴正執法,全力稽查取締,必要時並拖吊移置保管,大執法後並列為常態重點執法工作。

這次清查列管,共計有旱溪東(西)路、太原路、光日路等47處,截至26日中午計動員交通大隊及各分局警力321人次,取締違規353件,拖吊移置車輛37臺,迅速清理合法停車空間,確保停車秩序。

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郭士傑呼籲,汽車所有人、汽機車買賣業者勿違規占用停車格、人行道等道路範圍,更不要有任意在道路上停放待售車輛行為。

警方將針對嚴重影響交通秩序與安全之無牌車輛占用道路為優先取締重點,減少路邊久停車輛,還路於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