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玿琮/台中報導
臺灣境內目前有外裔、外籍配偶約17萬5,880人,但仍有部分人口尚未歸化取得中華民國的國籍,有的是因為不知如何辦理,有的則因忙於生計無暇辦理。日前就有一位外籍配偶「阿琳」,嫁至臺灣後因先生過世,「阿琳」須獨立撫養3名年幼女兒,因忙於生計又不知如何取得中華民國國籍,直到女兒的戶籍遷至臺中市潭子區,才被潭子戶政人員發現主動介入幫忙,協助完成歸化我國的國籍。
「阿琳」於民國84年嫁到台灣,婚後育有3名女兒,先生不幸於98年過世,為了生活她以販賣早餐維生,獨立撫養3名女兒,終日忙於生計根本無暇顧及辦理歸化國籍事宜。在公婆相繼過世後,「阿琳」於102年將女兒們的戶籍遷至臺中市潭子區,當時大女兒的年齡才18歲卻為戶長,引起潭子戶政同仁的注意,深入了解後又發現阿琳嫁至臺灣始終未申請歸化我國的國籍。
因此主動將她列為關懷對象,並經其小女兒安親班老師的協助取得「阿琳」的信任;除經常電話關心外也協助她取得基本語文能力學習時數,並告知申請歸化程序,但發現阿琳遲遲未提出申辦。潭子戶政人員主動前往「阿琳」住處了解狀況,才知道她因為部分證件已遺失,加上中文不是很流利,也不知道向哪個單位提出補發程序,才沒提出申請歸化國籍事宜。
潭子戶政所於是主動受理,並協助以公文向相關單位函查後層轉內政部,終於讓「阿琳」於106年10月獲得許可歸化我國的國籍,並於12月確認「阿琳」已辦妥臺灣地區居留證;由於取得居留證後需再等1年時間始能辦理國民身分證,潭子戶政將持續關注輔導「阿琳」取得身分證,「阿琳」對於臺灣人的熱情及戶政所人員的熱心,非常感激。
潭子戶政所主任蔡惠祝表示,為加速新住民取得國籍並減化流程,國籍法已於105年12月9日修正,內政部已取消以往須先取得準歸化中華民國的國籍證明申請程序後,才可辦理歸化國籍手續的規定,造福了許多新住民迅速取得國籍;蔡主任呼籲新住民們,取得國籍非難事,符合歸化國籍申請者應儘速辦理,戶政所將竭誠協助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