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素珍/南投報導
公務員執行職務,「圖利」或「便民」得準確拿捏分際,避免誤踩法律紅線。為破除公務機關「多做多錯、少做少錯、不做不錯」等錯誤觀念,造成懼事而推諉的工作氛圍。集集鎮公所於10月18日邀請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針對「圖利與便民」實務面向進行法律講習,強化公務員正確法律認識,提升行政效能,達成便民、利民又不違背法令的目標。
「圖利與便民」講習與每位公務同仁有切身關係,於10月18日上午10時至12時在集集鎮公所舉行,特別請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黃政揚蒞臨演講,說明「圖利」與「便民」真義,透過時事新聞事件及實務案例分析,將生澀法律條文融入案例中,解說違反法令、不法利益及法律效果等內容,讓同仁更能拿捏服務民眾分際,也避免公務員畏懼觸犯圖利罪以致行事綁手綁腳,不僅損及行政效率,也使民眾受其害。
主任檢察官黃政揚以法學專業說明圖利罪要件,包括執行職務在「採購」、「環保」、「建管」、「地政」、「殯葬」、「造橋鋪路」工作領域上,需先了解工作守則,具備相關專業知識,避免觸法,能在合法範圍內給予民眾便利,兼顧自身權益保障,提供更好的便民服務。會中更透過有獎徵答及會後問卷調查,獲得熱烈響應與反饋資訊。這次研習除強化集集鎮公所同仁守法意識外,亦邀請鎮內各機關學校、里長、調解委員參加,近百人共襄盛舉。
集集鎮長陳紀衡表示,舉辦講習的目的是為了讓同仁了解在執行職務時難免遇到民眾請託、關說,如何依法行政,又能兼顧行政效率,「圖利」與「便民」的界線釐清就很重要,以免影響為民服務的品質。涉犯圖利罪所負擔刑責雖重,最輕可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下罰金,希望藉由法紀講習,呼籲全體公務員「瞭解法律明確規範,發揮勇於任事精神」,打造「廉潔」及「便民」效能,有效協助民眾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