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重鎣台中報導
鄧姓男子8日凌晨車禍小傷送亞大醫院急診,卻和女友吵架,竟大鬧急診室,打毀設備,醫院保全和霧峰分局將他逮捕移送法辦,警方說,不容醫療暴力。
警方說,凌晨接獲110報案亞大醫院有人鬧事,立即動員霧峰區各派出所組合快打警力前往處置,到場迅速制伏並實施保護管束鬧事者後,詢問案情得知車禍傷患鄧姓男子與女友感情糾紛而情緒不穩,拿安全帽在急診室門口外胡亂揮舞、咆哮,警衛勸阻制止並通知警方。
亞大醫院表示,鄧男在急診室破壞醫院的物品部分,醫院將向鄧男求償。有關鄧男在院內大聲咆哮、破壞物品、干擾醫療行為,造成醫護、病患、家屬及驚恐情事,霧峰分局將於詢問後,依法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
霧峰分局呼籲:「對於醫事人員或緊急醫療救護人員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害其執行醫療或救護業務者」,或是「毀損醫療機構或其他相類場所內關於保護生命之設備,致生危險於他人之生命、身體或健康者」都算是醫療暴力,只要做出不理性的行為,例如咆嘯、恐嚇、搶奪器具、丟擲物品等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之方法,或是毀損醫療機構內、救護車上的監控設備、治療設備或其他醫療器材;甚至是為約束病人以執行醫療行為的設備等,都有可能已經觸犯醫療法而有行政、刑事及民事的責任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