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羅生門 拾手機送交警方卻收被告通知書引起熱議 但霧峰分局說查無此案

霧峰警方錄影說明。林重鎣翻攝

 

記者林重鎣台中報導

很多熱心民眾如路上拾獲手機,大都會送去警局或派出所。但是一名男網友在爆怨公社抱怨說,近日在路上看到有人疑似掉落的手機,於事好心送到警局,不料事後卻換到一張疑是霧峰分局「被告通知書」,讓他心寒痛批「現在這個社會已經不容許你太過熱心主動。」

網友在臉書「爆怨公社」發文表示,路上撿到一支破損的手機,擔心是有人遺失,於是就送往附近派出所,不料事後竟收到警方通知,表示對方要提告,讓他大嘆「現在這個社會已經不容許你太過熱心主動,凡是看到路上有人掉了什麼不要撿,讓手機任由來往的車流壓爆壓成碎片,不然因自己的熱心好心反而引來不必要的官司,失主甚至不知感恩還反告你毀損侵占~」網友有疑是霧峰分局的公文封。在爆怨公社貼出引來熱議。

在媒體追問後,霧峰分局先是說,係失主提告,警方不得不辦。可是霧峰分局後又改口說,查無此案件, 無寄給貼文者的公文書,偵查隊也沒有此案,偵查隊巡官即偵查員林常安也錄影說明,警方如此解釋,關於追訪(好心撿手機送警局 台中男慘收「被告通知書」怒:不知感恩!)相關案件。霧峰分局回應:

1.經查本分局近一年共受理拾獲手機700餘件,未有遺失人向拾得人提告之情事。
2.另查po網者在本分局未有拾獲手機紀錄,後續再向po網者了解原因。分局清查後並上述無類似的案況,已極積連繫發文者了解中。

真是羅生門,到底是烏龍爆料,還是另有真相,警方要查明,也難怪網友貼說,日後發現路上手機不要撿交警方是有道理,不要惹禍上身。

霧峰分局新聞回應更新:(已聯繫到po文者)

一、      經查本分局近1年共受理拾獲手機700餘件,未有遺失人向拾得人提告之情事。
二、      經聯繫PO網者表示PO文拾獲手
機遭失主提告係轉載他人貼文,非自身之案件,為了轉載該內容才PO霧峰分局公文封,該公文封係其他案件,與本案無關 。
三、      霧峰分局呼籲未經查證事項勿任意PO網或轉載,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