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草屯鎮某生技公司的4死1重傷慘案,李姓嫌犯於昨日落網後,經警方偵訊深夜依殺人、殺人未遂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移送南投地檢署,再經檢察官訊後,向南投地院聲請羈押禁見,已於23時許,經法院裁准。
檢方深夜表示,檢方依刑法第271條第1項的殺人、第271條第2項、第1項的殺人未遂、刑法第302條的私行拘禁、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7條第4項未經許可持有非制式手槍、同條例第12條第4項之未經許可持有子彈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串證、滅證之虞,因而提請聲押。
全案後續的槍械來源及是否為一人犯案、犯案動機等等都有待警方再追查釐清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