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稽查無良肥料製造廠 排放未經處理廢水將命全廠停工

記者張文熹/彰化報導

彰化縣長王惠美縣府團隊再主動出擊,彰化縣環保局及芳苑工業區服務中心於110年1月11日聯合查獲區內一家肥料製造廠,將該廠自市場、餐廳或食品工廠收受的動物臟器等下腳料所產蒸煮廢水、清洗盛裝下腳料桶槽所產事業廢水、及果葉菜渣等生廚餘露天堆置所產滲出水等未經妥善處理逕自排放到廠內雨水道,再循線經由區內公共雨水道排放到區外地面水體,嚴重影響周邊環境該肥料製造廠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未取得水污染防治許可證逕自排放未處理事業廢水污染地面水體,將依水污染防治法規定命全廠停工。

近期芳苑工業區內一家肥料製造廠,廠區頻頻傳出異味、惡臭難耐,鄰近溝渠、雨水道常有不明廢水排放,嚴重影響周邊居民生活品質,該廠從事將自市場、餐廳或食品工廠收受的動物臟器等下腳料及自各縣市收受的生廚餘等,利用蒸煮、堆肥等方式製成肥料出售,環保局接獲通報前往稽查,該廠在109年9月18日、12月24日遭查獲沒有設置有效防止雨水入滲措施就直接將堆肥露天曝曬於廠內空地,違反廢棄物清理法,109年12月17日並查獲該廠在廠內直接蒸煮收受的動物臟器,蒸煮製程依照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屬應申請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許可證者而該廠未取得,環保局已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空氣污染防制法裁處罰鍰,稽查時並即已嚴令業者不得再行蒸煮製程,惟為防業者持續蒸煮,環保局密切與芳苑工業區服務中心聯繫,請服務中心加強巡查,一有異狀立即聯繫本局。

環保局稽查無良肥料製造廠 排放未經處理廢水將命全廠停工

惟業者持續違法從事蒸煮製程,環保局110年1月11日接獲通報即會同芳苑工業區服務中心人員前往稽查,現場查獲業者:1、由市場、餐廳或食品工廠收受雞、鴨、魚內臟及果菜等下腳料因直接堆置於廠區內露天地板,致滲出水直接漫地流至廠區雨水道。2、清洗裝置下腳料之塑膠桶所產生事業廢水於清洗過程漫地流至廠區雨水道,並於清洗後將殘存於塑膠桶內之廢水直接傾倒於廠區雨水溝。3、蒸煮下腳料所產生之事業廢水先貯存於一綠色塑膠桶,再傾倒於廠區內雨水道,業者心存僥倖,不思積極改善廠區環境污染防制措施,該廠未取得水污染防治許可證逕自排放未處理事業廢水污染地面水體,將依水污染防治法規定命全廠停工並可處最高罰鍰新臺幣6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