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護員警執勤安全 中市全臺首購攜帶型警報型警示燈

圖說:中市警局全臺首購攜帶型「警報型警示燈」。(圖/交通警察大隊)

當預知危險到做出反應,有多少的黃金反應時間?讓自己能避開危險,通常只有短短的幾秒鐘,甚至不到1秒。
鑑於近年來員警於道路上執行各種勤務,偶有遭後方來車追撞受傷事件,為強化員警執勤及處理交通事故安全,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每年均會採購相關安全執勤設備,今年採購42組「警報型警示系統」,發放各外勤交通分隊於處理交通事故時使用,該系統可於事故後方適當距離,建立「交通管制預警系統」無線智慧防護網,在伸縮交通錐上放置環型警報警示燈,如有車輛撞倒交通錐,警示燈在1秒內就會觸發警報裝置,發出燈光及聲響,配掛於員警肩上之肩燈也會同時發出燈光、震動及聲響警報,提醒員警注意衝撞即時閃避,系統並配有簡便型攜行袋,可放置環型警示燈、伸縮式交通錐、手持警報器、警報型肩燈及磁吸式警示燈等設備,設計輕巧便於攜帶,有利於單警服勤或處理事故時使用。
臺中市政府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林沐弘表示,本市轄區多處聯外道路及樞紐要道,交通流量驚人,員警於道路上執勤風險高,為保障員警生命安全,強化第一線外勤同仁執勤裝備、改善執法器材以提升交通事故處理品質,是警察局一直以來不變的方針,以全力共同營造安全的工作環境與塑造專業形象為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