霧峰分局大里分駐所警員蘇偉誠、王珏於11月5日6-8時巡邏勤務,巡經大里區美群北路與光明路口,見一男性外籍移工搭乘計程車停於超商門口,後進入超商購買數瓶飲料,警方推測該時段應為上班時間,惟該外籍移工竟搭乘計程車且穿著時髦,絲毫不像前往上班途中,遂上前盤查,發現該男子為逃逸1年之久失聯移工。
員警見其該失聯移工購買數瓶飲料,且搭乘而來之計程車尚未離去,研判該計程車上仍有其他乘客,詢問後失聯移工才向警方坦承車內仍有4名朋友,進而一舉查獲另外四名男性失聯移工。
失聯移工向警方表示,來臺後原本在工廠上班,因不適應才會逃逸,逃逸期間以四處打零工維生,但5人避重就輕,不願透露工作地點及住居所。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期間,失聯移工恐成防疫破口,警方訊後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移送移民署臺中專勤隊等候遣返,同時清查上游雇主,追查藏匿地點。
大里所所長楊俊宏表示,民眾莫因一時私心抱持僥倖心態僱用失聯移工,若違反就業服務法規定經查獲確認違法,將處新台幣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5年內再犯者,將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20萬元以下罰金。應循合法管道申請,切勿以身試法,而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