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兒車也是車! 臺中東山警細心查訪尋回

8月23日12時許,一名劉姓民眾(30歲)至臺中市北屯區的東山派出所報案表示車子不見了!所內員警一聽車子不見,立即繃緊神經,趕緊詢問案情,原來「此車非彼車」,不見的是一臺嬰兒推車。
    經警方了解,這名劉姓男子19日帶家人回老家,將嬰兒車上的東西裝上車後,忘了將推車搬上車就駛離,而家人也一直以為是放在家中並不以為意,等到23日回到住家找不到嬰兒車,驚覺嬰兒車不知遺忘在何處,便抱著希望請警方協尋。
    劉民回想可能的位置並表示有路口監視器,警員廖煥文調閱後發現嬰兒車在原地放了3天才被一名男子推走,再調閱東山及松竹路附近監視器,卻遲遲未看見男子推嬰兒車經過,研判該名男子應是附近住戶,只是短短的距離也有數十戶以上住戶,也須一番詳查,而劉民則表示只希望找回嬰兒車不欲提告,畢竟是自己粗心的結果。
    警員林嵩傑則表示會探訪附近住戶,也建議劉民可以貼「尋車啟示」,若該名男子是附近住戶,看到告示知道有主才有辦法歸還。於是林員巡邏前往查訪幾間住戶均表示沒有拿取,但得知或許可以詢問附近住戶。林員再度前往查訪,但按門鈴無人回應打算改日再訪,一回頭正好見到某間住戶返家,該住戶隨即表示那臺嬰兒車在家中放著,因這幾天見它被棄置在公園日曬雨淋一直無主取回,現知道原來是有主協尋便請警方協助歸還,也對自己造成的困擾感到相當抱歉。
    之後警方通知劉男認領,確認是其所遺失的嬰兒車,劉男非常感謝警方的用心,幸有警方協助才讓原物得以返還。分局長郭士傑嘉許同仁非常用心的協尋遺失物品,但也提醒民眾出門在外要記得隨身物品並保管好財物,做好遺失的防範才不會遭受不白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