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地檢署日前接獲南投縣議會一名議員涉嫌詐領助理費一案,檢察長張曉雯指派檢察官張永政偵辦,經縝密蒐證後,30日協同檢察官李英霆、張鈞翔、黃慧倫等人,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南投縣調查站持南投地院核發搜索票至議員住家及服務處、南投縣議會研究室執行搜索,並傳喚被告與相關證人等共10人到案。
案經檢察官訊問後,於31日以被告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嫌,向南投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其餘人頭助理則以新台幣5萬元交保候傳。
地檢署傍晚再次呼籲地方各級民意代表均係依法令服務於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的公務員,有關議員公費助理的補助費用和春節慰勞金,均由議會編列經費覈實支應,並非議員的薪資,更非對於議員的實質補貼,其目的係在協助民意代表遴用優質助理,協助問政,以提高議事及地方自治立法品質,期使民意代表不忘選民所託,有效監督地方自治及造福鄉梓。
檢方表示如有貪圖個人利益而犯法者,檢方將會依法偵辦絕不寬貸,以維政府廉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