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文熹/彰化報導
彰化縣議會第19屆第七、八次臨時會議程進入最後一天,時代力量縣議員吳韋達長期關注「交通議題」,4日針對彰化縣警察局所負責的「西濱區間測速瑕疵」問題提出質詢,要求局長方仰寧給民眾一個解釋,並且在議事會上提出陳情車禍個案,發現在個案交通鑑定的速度計算時間居然包含停等紅燈的七秒半,對警察局在案件處理上的瑕疵感到痛心,這將影響案件在肇事責任咎責比例,如此草率、毫無交通專業。
吳韋達認為,「西濱區間測速」所引發的問題與針對警方處理測速的個案上,非常不可思議,並針對「西濱區間測速」的問題提出質詢,除了以理工人角度說明區間測速出錯的可能原因,更認為警察局在該案處理上毫無用心,主因在於該系統正式作為開罰依據前,已測試了兩個月卻沒發現這些問題,最後還是民眾主動發現,一個450萬的案子,對警方的公信力可說是大打折扣。
對此,彰化縣警察局長方仰寧表示,因廠商無法提供完整對時紀錄,依合約為每10分鐘須對時一次,而對於系統出錯的求償部分,因屬於保固期間將會依約求償全部包含郵資、建檔等費用。
吳韋達說,更令人痛心的是,電腦系統測速可能因為程式出錯,但就連警方在辦理民眾案件中,也有測速上的人為瑕疵。該個案為汽車衝撞機車之車禍案件,最後導致機車騎士重傷、失智,在閱讀偵查卷宗時,發現交通鑑定的報告上,直接把汽車駕駛一開始停等紅燈的7.5秒也列入測速的範圍。這明顯增加時間,來換取計算時速的降低,這是與西濱時速計算瑕疵類似,他質疑警方多次檢視行車紀錄器,為何沒發現問題,警方的交通專業在哪?
吳韋達指出,甚至在卷宗中發現,提告人的陳述提到該案有關說行為產生,不經讓人懷疑警方是否有包庇等行為,才會讓家屬在索取資料、檢視行車記錄器影片上被百般刁難,希望警察局與政風處能在兩週內交出一份完整調查報告。
吳韋達表示,警方可以讓原本未超速的90公里車速測成105公里向民眾開罰單,也可以把時速90公里計算為50公里肇事責任完全歸咎於受害家屬。最後,吳韋達引述受害家屬說法:「最讓我們不能諒解的是,警察的隱藏事實、草率交通鑑定,只能自己調查,本來經濟狀況就不好,還要接受這樣子心理壓力,對於公權力的失望,讓我們走不出這個創傷。」,著實痛心,並要求政風處、警察局提出一個完整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