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交通警察大隊副大隊長林鉦哲,日前上廣播電台,宣導禮讓行人及路口淨空的駕駛觀念,並說明酒後駕車的新修法令規定。
林副大隊長說明駕駛人應隨時留意交通動態,尤其是大型車駕駛座較高,容易因未注意車前下方有行人穿越而發生碰撞,也提醒行人穿越道路時,務必走在行人穿越道,並依行人專用號誌(小綠人)指示通過,並遵照行人安全過馬路「停、看、轉、揮、動」5步驟: :「停」-停人行道不強行通過、「看」-看號誌小綠人、「轉」-轉左轉右等車停、「揮」-揮手微笑表謝意、「動」-動身起步快步行。
為建立「以人為本」的道路交通環境,交通警察大隊將下列違規行為列為重點勸導與取締項目:(一)汽車用路人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減速慢行或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禮讓行人先行通過者。(二)行人闖紅燈。(三)行人未經由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地下道穿越道路者。(四)行人在設有快慢車道分隔、中央分向島或護欄的路段,任意穿越道路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