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哥仔」操作不當發生意外 勞工局呼籲要注意

汛期常有暴雨,台中市府勞工局呼籲注意人員、機具安全。

近年發生多起因操作俗稱「豬哥仔」的堆高機而發生之職業災害,其肇因主要為「翻覆」、「撞擊」、「站於貨叉、托板墜落」、「物料倒塌」等,輕則機械損壞、貨物破損,重則造成勞工因壓砸、被撞等而危及其生命安全。雇主應檢視勞動場所之機械及環境等安全防護設施是否符合法令規定,以防止職業災害並保障勞工安全與健康。

此外,每年5至11月汛期常有暴雨,可能造成營造工地低窪處積水宣洩不及,尤其在河床等鄰水作業如遇洪水,輕則機具設備沖毀損壞、重則產生勞工走避不及受困等危害。

勞工局長吳威志呼籲,各營造工地不僅平常應檢核臨時構造物與機械設備的牢固性、工區及週遭的排水設施功能外,在颱風、豪雨來襲前更應完成自主檢查,加強工安整頓措施。

近日高雄市小港區某貨櫃場發生勞工於操作堆高機進行作業時,疑因未注意地面高低落差,導致堆高機翻落至地面,造成該名勞工遭側翻之堆高機重壓頭部而當場死亡之工安意外。

勞工局長吳威志表示,近3年間因堆高機傾倒而操作者又未繫安全帶等防護設施,造成駕駛拋出駕駛座遭到堆高機重壓已發生多起嚴重傷亡,為預防不安全之機械造成職業災害,且因應勞動部於今年4月30日公告修正「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目前針對轄內使用堆高機之事業單位加強輔導及檢查,並提醒事業單位應提供具有安全帶或其他防護設施之堆高機供勞工操作使用,且使操作勞工確實繫扣安全帶,達到以堆高機提升作業之效率及經濟效益,同時提升勞工作業環境安全之雙贏目的。

勞動檢查處提醒,依據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等相關安全衛生規定,雇主應於堆高機之駕駛座配置防止駕駛者於車輛傾倒時遭壓傷之安全帶、護欄或其他防護設施,並使擔任駕駛之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且當堆高機進行物料搬運等作業時,應採取事先規劃路線區域、設置管制引導人員、清除通道周邊之阻礙物,以此防止作業時因物體輾壓、路面落差等原因造成撞擊周邊人員或翻覆而危及勞工之生命安全。

臺中市勞動檢查處再次呼籲,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如雇主提供勞工使用之堆高機未具有上述防護設施或未使駕駛之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查有違反事實,將處3萬元以上至30萬元以下罰鍰;若肇災致勞工發生死亡職業災害者,將依規科以法人及其負責人之責任,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科或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有關堆高機安全防護相關訊息,可電洽臺中市勞動檢查處(04-22289111分機36808)提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