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重鎣台中報導
26歲林姓男子,經過租屋處1樓走道,發現有1只行李箱放置在走廊上,趁四下無人之際,將該行李箱打開觀看,發現裡面都是女用貼身衣物,因為好奇就偷1件內褲前往自己3樓房間,過2分鐘卻再步出房門再偷1件內褲再回去房間,再2分鐘再次下樓再偷1件內衣再回去房間,像給鬼迷心竅一般,12分鐘內來來去去共偷了6次,被害人發現內衣褲不見了,報警處理,烏日警方循線追查,發現林嫌涉嫌重大,經通知前來說明,坦承1天內共計偷竊得手2件女用內褲及4件內衣不諱,廿二日調查完畢依竊盜罪嫌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
林嫌向警方表示,自己因好奇心使然,經過龍井區新興路承租處1樓走道,發現有人將1只行李箱放置在走廊上,經打開查看發現都是女用內褲及衣服,看起來很高檔時髦,才會神魂顛倒,一時鬼迷心竅,下手偷走1件內褲並迅速躲近房內,經回神後竟然沒被發現,食髓知味,再以同樣手法來來回回連續偷竊6件內衣褲,想說都沒有被發現,沒想到犯行被錄得一清二楚,被警方循線查獲,真是”歹路不可行!”。
警方調查發現,26歲的郭嫌男子沒有前科紀錄,年輕氣盛,因一時好奇,鬼迷心竅1天12分鐘內連續偷竊2件內褲及4件內衣,觀賞後卻於隔日將該價值5千多元的內衣褲丟棄於大箱垃圾箱內,找不回來了,痛罵竊嫌真是太可惡了,害被害人損失5千多元,氣得堅決提告,要犯嫌賠償他的損失,警方訊後依竊盜罪嫌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
警方呼籲,民眾應妥善保管自身財務,做好防竊措施,避免宵小有機可趁,同時奉勸宵小切勿輕舉妄動,絕不容許犯罪挑釁公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