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玿琮/台中報導
台中市和平區長林建堂,三年前競選和平區長選舉時,涉嫌「賣官」秘書幕僚官職,向王男收受數十萬元,事後王男果然擔任此職務,至去年底才離職。經民眾向台中地檢署檢舉,檢方十八日搜索和平區公所、以及住處,傳訊林、及九名證人到案,十九日凌晨檢察官認定林涉嫌貪汙重大,以二百萬元交保,其餘人請回。
首屆和平原住民自治區區長選舉,於一0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舉行,三位候選人都是國民黨提名,呈現黨內競爭現象,林建堂得票二千五百多票,以二百多票險勝吳萬福的二千二百多票,陳文書得票則將近二千票。林建堂曾擔任兩屆台中縣議員與三屆和平鄉民代表,台中縣市合併,地方制度法修法後,林建堂當選直轄市首屆原住民自治區、台中市和平區長。
台中地檢署及廉政署中區調查小組數月前接獲檢舉,指出和平區長林 建堂涉嫌「賣官」,檢察官經搜證後,十八日上午到和平區公所、以及林的住處搜索,查扣相關證物。檢察官傳訊林建堂、以及區公所九名證人到案,針對該案諸多疑點查證,訊至十九日凌晨,認為林涉嫌貪汙準受賄罪,訊後命二百萬元交保,其餘證人請回。
針對和平區長林建堂涉貪交保案,台中市政府回應表示,和平區於二0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配合「地方制度法」修正,成為台中市唯一的山地原住民區地方自治區,區長由和平區選舉產生,屬地方自治事項。希望司法機關毋枉毋縱,市府市府會持續協助和平區推動各項施政,確保區民的權益不受影響。
據悉,台中縣市未合併改制前,當時台中縣和平鄉長陳斐晏則將政府補助的拓展中心,建在自己所經營的民宿,而被檢方依貪汙罪嫌起訴;經台中高分院審理後,法官依利用職務詐取財物未遂罪,將陳斐晏判處有期徒刑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