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霧峰分局主動發現員警疑涉不法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端正警紀」

霧峰謝副分局長說明案情。林重鎣攝
記者林重鎣台中報導
霧峰分局偵辦網路販賣大麻毒品案件,於向上溯源實施跟監蒐證時,發現犯嫌疑似預知警方行動而有防備之舉,懷疑似有劉姓偵查隊小隊長洩密,經向承辦檢察官報告,檢察官指示不法部分另案秘密調查。劉某已被羈押。
 案經檢察官指揮內政部警政署政風室、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室、政風室及霧峰分局進行蒐證調查,發現偵查隊劉姓員警涉有嫌疑,並於 112 年 6 月 12 日由檢察官帶領專案小組成員,針對劉員住處、使用車輛及辦公處所實施搜索並查扣相關證物,全案於調查偵訊後移請檢察官複訊,並向臺中地方法院法官聲請羈押,法官於 112 年 6 月 13 日 1 時 40 分裁定劉員羈押禁見,分局依法予以停職處分,並追究相關人員考監責任。
分局要求同仁恪遵紀律,並要求單位主管落實內部管理工作,發現員警有異常癥候即應多加關懷並即時約制、規勸,避免發生違法、違紀案件,本分局秉持整飭警察風紀決心,勇於面對問題,秉持不掩飾、不庇縱精神,維護警察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