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重鎣台中報導
陳姓男碩士生晚上7時許返家,2日早上11時欲出門發現不見愛車,苦尋一番仍無所獲,驚慌以為機車遭竊,報案後員警頂著烈陽在附近協助尋找,經借閱附近商家監視器,未發現機車經過軌跡,這時才想起機車沒有停在印象中的位置,歷經2小時終於順利找到愛車。
原來陳男前一天晚上回家時飢腸轆轆,便騎乘愛車前往距離租屋處約300公尺遠的便當店買晚餐,隨後就散步回家享用美食,直到隔天要騎車出門時驚覺愛車不翼而飛,在租屋處周遭苦尋不著,才趕緊報警求助。
烏日分局犁份派出所警員梁秉軒及丁諾華確認該機車未被拖吊後,正午烈陽下在租屋處附近協助尋找,借閱附近監視器也未發現機車蹤跡,研判陳男機車可能是忘記停放位置,經警方再次詢問陳男前1日的活動足跡,陳男終於回想起返家前有去買晚餐,遂再陪同陳男前往附近查看,終於找到了愛車。
陳男見到愛車,大大地鬆了一口氣,也因而回想起買完東西後是散步回家的,更一臉不好意思地表示,平常不管到哪都是騎著愛車,沒想到會突然有閒情逸致散步回家。所幸在員警於烈陽下花費近2小時協助尋回愛車,感謝員警的耐心協助。
烏日分局呼籲民眾外出時,如車輛停放在不熟悉路段或停車場,恐因巷弄多、景色相似等原因,而易忘記停放地點,此時可記下附近清楚地標或以手機拍照留存或以通訊軟體Line功能「位置資訊」記住自己停車的位置,以防止類似情形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