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車購物卻用走回家 學生找不到車烏龍報案

警方協助找到機車。(圖/記者林重鎣攝)

臺中市霧峰區一名嚴姓學生於日前上午7時欲從租屋處騎乘機車外出卻遍尋機車不著,嚴姓學生確信將停在霧峰區柳豐路的租屋處前,深怕機車遭不法人士做不法用途,立即撥打110報案,霧峰警分局四德派出所警員白唯人獲報後火速至現場,經調閱路口監視器畫面鎖定車輛可能停放範圍,在超商前尋獲嚴姓學生機車,結束烏龍報案。

經了解,嚴姓學生於3月31日上午欲從租屋處騎乘機車外出,卻找不到機車,信誓旦旦表示於3月25日將機車停在租屋處前面,之後就沒有在使用該部機車。依據嚴姓學生對於機車外觀描述,並調閱路口監視器畫面鎖定車輛可能停放範圍,先就附近可能停車處所尋找,果真於約200公尺外的7-11超商前發現嚴姓學生的機車。

嚴姓學生才想起可能是5天前騎機車至該超商購物完後,以走路的方式返回租屋處,再加上最近這幾天失眠的關係,才會一時想不起來機車到底停放在何處,員警協助順利尋回機車,嚴姓學生一見到機車,內心的緊張情緒,也隨著尋回機車的喜悅化為一抹微笑,不斷的向員警表示感謝,員警也囑咐嚴姓學生下次停好機車臨走前可以使用手機拍照,加深對機車停放位置的印象。

霧峰分局長李建興提醒,若愛車不見時,切勿慌張,應先穩定情緒,先檢查鑰匙是否還在身上,同時可至曾去過的地點查看,或請警方協助至附近調閱監視器確認停放位置;並呼籲大家,因機車鑰匙未拔而遭騎走之機率甚大,故民眾停好車後,應鎖上龍頭鎖,並確認有將鑰匙拔起收好,降低車輛遭竊之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