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文熹/彰化報導
國道一北上196公里處彰化路段,(27日)深夜發生3車碰撞事故,一輛白色轎車,疑似爆胎停在內側車道,遭到後方兩部車連續追撞,白色轎車後車廂、嚴重潰縮,造成車內後座2名乘客,當場失去生命徵象,現場另有3人輕傷。
根據國道警方調查,24歲謝姓女子駕駛白色HONDA汽車,載著29歲張男、坐後座的27歲梁女、25歲劉男等3名友人,從台南出發北上台中,行經196公里處彰化交流道路段突然爆胎,停在內側車道,後方28歲趙男駕駛深色VOLVO反應不及高速追撞,沒多久42歲陳男駕駛深色FORD再追撞。
彰化縣消防第一大隊、國道警第三大隊中興分隊與刑事組獲報到場,因撞擊力道猛烈,第一輛車嚴重變型扭曲,導致梁女、劉男受困夾在車內,消防人員動用油壓剪等器材破壞車體後才將人救出。車禍事故於昨晚深夜11時22分排除。
第一輛白色HONDA汽車駕駛謝女頸部受傷、副駕駛座彰男頸椎受傷,2人意識清楚,分別送往烏日林新醫院、彰化秀傳醫院檢傷;後座梁女頭頸部骨折、腹部出血,劉男腦部受創出血性休克,2人傷勢嚴重命危,到院前已無呼吸心跳,送醫仍宣告不治。後方追撞的兩部汽車駕駛,趙男臉部受傷送彰化秀傳、陳男輕傷不願就醫。
國道警方提醒用路人,平時要做好車輛保養與維護,行前應檢查車輛胎紋及胎壓,遇有車輛故障或其他緊急情況無法繼續行駛時,應先啟亮方向燈,將車輛逐漸滑離車道停在路肩上,再啟亮危險警告燈,並在車輛後方50至100公尺處豎立車輛故障標誌警示後方來車。若無法即時滑離車道時,除應依規定啟亮危險警告燈、並於車輛後方100公尺處豎立車輛故障標誌外,應立即通知警方協助處理或撥打1968免付費路況通報電話,向交控中心請求救援服務,以避免二次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