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瘋傳新型壓白線取締、違規罰單申訴傳言 係假ㄟ麥信哦

近來社群網路Line瘋傳本市16處固定式闖紅燈照相執法設備,傳為僅取締車輛越線之違規照相設備,且要罰3000元等耳語,造成民眾以網路互傳不正確訊息。
網路瘋傳該設備是專門做為取締超越停止線之車輛,事實上為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於104年建置的固定式闖紅燈照相執法設備,是針對車輛於設有號誌燈路口闖紅燈或未依規定停車而超越停止線者,予以自動感測拍照並舉發駕駛人違規行為。以科學儀器舉發闖紅燈、超越停止線等駕駛人違規行為已施行超過數十年,並非屬於警方新措施事項。如經該設備自動感應拍照者:闖紅燈,處新臺幣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超越停止線,可處新臺幣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本局16處光學式闖紅燈測照設備均依規定公告設置位置,並加強宣導用路人確實遵守相關規定,相關科學執法儀器設置地點,可上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網站查閱。本局16處光學式闖紅燈測照設備設置地點如下:
一、 中區民權路與建國路口
二、 西區臺灣大道二段與忠明南路口
三、 北區崇德路與太原路口
四、 南屯區環中路與五權西路口
五、 南屯區環中路與向上路口
六、 南屯區公益路與文心路口
七、 北屯區太原路與旱溪東路口
八、 北屯區崇德路與文心路口
九、 西屯區臺灣大道與河南路口
十、 西屯區臺灣大道與東大路口
十一、西屯區中清路與環中路口)
十二、潭子區中山路與潭子街口
十三、太平區臺74線快速道路東平路匝道口
十四、大里區環中東路與德芳南路口
十五、沙鹿區臺灣大道7段(靜宜大學附近),臺12線6.4K
十六、石岡區豐勢路與萬仙街口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特別呼籲駕駛人行駛道路,應遵守道路標線(誌)、號誌及相關交通規則之規定,以維護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民眾如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罰則相關疑問,應以政府官方說法為據,勿聽信不明流傳訊息。

 

網路流傳民眾檢舉交通違規罰單申訴內容「請提供檢舉人的監視設備是否經過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驗合格的儀器及定期檢驗合格的認證文件」,警方會通知該檢舉人到案說明,如檢舉人未到案說明,罰單即申訴成功的不實謠傳,依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交通違規案件除有涉及重量、速率、酒精測定值等須使用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定合格之儀器採證外,其餘案件並無相類規範;而民眾只能針對違規停車、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闖紅燈等無須數據佐證之違規事實進行檢舉,所檢附之違規舉證資料如手機拍攝之照片、行車紀錄器影像,按現行之規定只要能證明交通違規屬實即可,並不需要證明蒐證設備須經由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定合格,網路謠傳並無根據。
近年因民眾持有手機或使用行車紀錄器拍照、錄影等功能日益普遍,且檢舉違規管道暢通,許多民眾自發性提供檢舉資料,呼籲駕駛人行駛於道路上應遵守道路標線(誌)、號誌及相關交通規則之規定,並以政府官方說法為據,勿聽信不明流傳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