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員警執勤效能,減少舉發單錯誤比率,提升執法品質,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依據內政部警政署開發建置完成之電子舉發製單系統,搭配攜帶式藍牙印表機,將於本(110)年度3月起,開始試辦電子舉發製單系統。
市警局表示以往員警現場攔查交通違規後,僅能以行動電腦查詢違規人相關資料後,再以手寫方式將相關資訊填寫於罰單上,一張罰單常要花上5至10分鐘,不僅容易造成民眾等候不耐;長時間站於路旁,無形中也增加警民雙方的危險;且以人工填寫方式也容易有誤植情形發生,造成民眾事後申訴更正的困擾。另外,員警為了縮短製單時間,再加上以站立方式填寫罰單,容易造成字跡潦草不清,也常因此遭民眾詬病為鬼畫符。
員警使用電子舉發製單系統僅需填入車號、違規人證號、違規地點並點選違反法條,其他資訊將由系統查詢後自動帶入,簡單數個步驟即可完成舉發作業,再搭配攜帶式藍牙印表機,現場將罰單列印後交付違規人簽收,所有流程僅需1至3分鐘,不僅能大幅縮短作業流程、時間,也能有效改善製單的正確性及清晰度,達到省時、省力又正確的全面大進步。
市警局表示,目前已購置49臺攜帶式印表機供交通警察大隊使用,由該大隊員警於3月起先行試辦,另外,本(110)年度已再委請警政署購置200臺攜帶式印表機,將視員警使用狀況及執行成效,逐步推行至全市使用,達到交通違規製單全面電子化的目標。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局長楊源明也呼籲,雖然電子舉發系統可以節省許多時間與流程,但希望民眾均能遵守交通規則,這樣才是真正達到節省時間、保障自身及他人安全的最佳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