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玿琮/台中報導
市府衛生局日前派員抽驗全市早餐店,各式三明治、傳統現包飯糰及豆漿,檢驗大腸桿菌、大腸桿菌群及防腐劑,共抽驗三明治二十件、現作飯糰二十件;檢驗結果有五件三明治與四件飯糰初驗不符規定;經衛生局派員輔導衛生後再次複抽檢驗,複驗全數合格,而抽驗豆漿三十二件檢驗防腐劑,則均符合規定。
衛生局表示,食品業者需留意食材使用、產製環境衛生,作業人員衛生、盛裝器皿衛生及儲存環境溫度管理等項目,若食品經檢驗後違反食安法第十七條中央訂定的標準,可依同法第四十八條經命現期改善後屆期不改善,處三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
此外,五月底衛生局接獲民眾反映,大雅區某商行疑似有食安疑慮問題的產品,衛生局立即與檢舉民眾聯繫取得相關資訊,派員至泰壹商行實際營業地址稽查,衛生局現場封存凍庫相關疑慮肉品計二千九百多公斤,下游二家業者已將產品下架回收退回泰壹商行,後續依違反食安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八款、同法第四十四條裁罰標準,予以行政罰鍰處分。
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落實自主管理,務必留意產品包裝標示、效期等,落實「先進先出」原則,避免使用及貯存逾期食品;使用或貯存逾期食品違反食安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八款,可處六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鍰,食品業者嚴格遵守規定,共創健康安全飲食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