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玿琮/台中報導
和平警分局員警加強巡查,今年至今陸續在和平區東崎路查獲六件未經申准、違規挖掘老樹欲販賣案,警方依違反「水土保持法」、「山坡地保育條例」及「森林法」移送法辦;市警局為防止山坡地遭違法開挖及濫挖、濫伐老樹販售,函請市府農業局研議,將私有原住民保留地林業用地內的老樹納入管理,以確保老樹不再被挖掘販售。
市警局表示,警察並非老樹違法挖掘販賣的業務主管機關,但基於行政一體及市府保護山林的共同目標,和平分局員警若於執勤時發現挖掘或砍伐老樹的情形,都會主動通報主管機關。和平警分局近期陸續查獲轄區內張姓老翁(七十歲)等人,違規在私有原住民保留地的林業用地內整地,並挖掘老樹載運他處欲移植後販賣。
和平分局表示,員警今年陸續在東崎路查獲的六起案件,都是地主未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逕自雇請挖土機開闢道路及整地,並挖掘生長在該土地內的高齡櫸木、楠木等老樹,疑似欲移植後再以每棵數十萬元不等價錢販賣圖利;因違規行為逾越行政許可範圍,經主管機關現場確認後,均依法送辦並將查扣犯罪器具。
市警局強調,將持續積極守護台灣美麗山林,也呼籲民眾依規合法開發,勿投機取巧。民眾如有開發案件,務必依規定提出申請許可後經主管機關實地會勘確認,避免越界開挖及砍伐觸犯法令。如違法恐因「森林法」去年修正後刑責加重,將處併科贓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罰金,且須沒收犯罪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