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假期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 可提前領藥安心過年

慢性病患在年關前可視時間到健保特約藥局提前領藥。(記者扶小萍攝)

要過年了,有些慢性病患者可能會擔心連續假日領藥的問題,為避免春節假期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的民眾用藥中斷,中央健康保險署放寬慢性病病人回診就醫處方給藥及持有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第二次及第三次領藥措施,若民眾持有慢性病連續處方箋,且下個月領藥時間適逢春節前後期間即108年2月2日至108年2月10日,可提前自108年1月23日(春節前10天)起領藥,請民眾必要時可提前領藥,安心過年。

全民健康保險「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是指醫師開給病情穩定的慢性病患者的長期用藥處方箋,「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的有效期間為自醫師開給處方日起3個月內有效,「慢性病連續處方箋」得分次調劑領藥,每次調劑按病情需要,一次得給予30日以內的用藥量,且每次給藥28天以上時,可以免藥品部分負擔。依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第39條規定,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調劑領藥者,須俟上次給藥期間屆滿前7日內,始得憑原處方箋再次調劑下一個月的藥品。

南投縣府衛生局提醒慢性病患者,為避免春節連假持有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民眾發生用藥中斷的情況,請有需要的民眾多加利用全縣健保特約藥局領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