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玿琮/台中報導
端午節將屆,為維護民眾食安,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日前派員前往賣場超市、雜貨商店等處,抽驗端午食材總計111件;結果1件肉粽初驗不符規定,經輔導已改善完成,複驗結果合格。
食安處表示,抽驗冷凍肉粽17件,檢驗生菌數、大腸桿菌、大腸桿菌群等微生物,並抽驗端午節節慶食品相關配料;包括豬肉37件、香菇25件、鹹蛋黃16件、紅豆16件等。抽驗的肉粽中,初驗不符規定的產品是外埔區的「外埔肉粽店」抽驗的冷凍「肉粽」,檢出生菌數3,000,000cfu/g、大腸桿菌群>1,100MPN/g,不符冷凍食品衛生標準規定;食安處得知檢驗報告時立即前往輔導,經複驗結果已合格。
此外,食安處也抽驗包肉粽常用配料,包括豬肉、香菇、鹹蛋黃與紅豆,分別檢驗動物用藥、漂白劑、防腐劑、蘇丹色素與農藥殘留,結果均符合規定。食安處指出,食品業者產製的食品若違法食安法第17條訂定的衛生標準者,得依同法第48條限期改善,若屆期未改善將可處3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食安處也提醒民眾購買冷凍食品時,可留意包裝完整性標示、產品效期、店家保存環境衛生等事項,購買安心商品享用。民眾若有任何食品安全衛生問題,可洽台中市食安處,洽詢專線04-22220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