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扶小萍/南投報導
為推廣自備購物袋、鼓勵重複使用理念,減少用過即丟一次用購物用塑膠袋,行政院環保署公告修正「購物用塑膠袋限制使用對象、實施方式及實施日期」,自107年1月1日起共計14類管制對象,不得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且將取消購物用塑膠袋厚度0.06mm管制,縣府環保局長方信雄呼籲民眾、業者全力配合,該局並全面啟動各類管制對象稽查作業。
環保局表示,環保署91年推動購物用塑膠袋減量措施,規定公部門、公私立學校、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等7大類管制對象的購物用塑膠袋須由消費者付費取得,不得免費提供。新增藥粧店/美粧店/藥局、醫療器材行、家電攝影/資訊/通訊設備零售業、書籍及文具零售業、洗衣店、飲料店、西點麵包店等7大類管制對象,將再納管約8萬家業者。
本次修正公告規定取消管制對象購物用塑膠袋厚度管制,不分厚薄皆不得免費提供予消費者,且不再排除生物可分解塑膠材質,而購物用塑膠袋的付費金額,仍維持由業者自行訂定。
環保局呼籲各類管制對象,響應塑膠袋減量政策,不主動詢問消費者是否購買購物用塑膠袋,並鼓勵民眾以生活減廢3招「自備、重複、少用」減少使用一次用塑膠袋,以實際行動支持環保新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