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公所關心荔枝、龍眼農民災害損失 派員受理災害現金救助

龍眼結果少。(圖/記者林重鎣攝)

今年龍眼因2月寒害與連續降雨,致植株著果不良及落果;荔枝正值開花期,卻因3月下旬霪雨無法授粉授精,致著果不良,加上近期大雨更使落果嚴重。

臺中市政府農業局現勘後,確認損害率達救助標準,迅速陳報中央,啟動現金救助補貼生產成本降低農友損失,農業委員會遂於111年5月31日公告臺中市為辦理荔枝及龍眼111年2月寒流等及3月下旬霪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

太平區長許貴芳表示,目前公所已安排相關人力連日加班、緊鑼密鼓受理天然災害現金救助申請,受理期間自111年6月1日至10日止,救助金:黑葉荔枝62,000元/頃、糯米及新品種荔枝100,000元/頃,截至9日中午已受理荔枝災損申報717戶,受災面積達395公頃,龍眼申報584戶,受災面積達332公頃,請農民把握最後期限。此外,臺中市政府依「臺中市農業災害復建補助作業要點」規定,額外加碼補助生產資材(荔枝10,000元/頃),協助農民復耕度過難關。後續將安排公所人員現勘,依規定就從速、從寬、從簡原則迅速辦理核撥農友相關救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