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文熹/彰化報導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在1月18日成功執行一件遭罰上千次的拒繳交通裁罰案件專案,也同時幫彰化市民解決了一件長期佔用道路停車格路霸的社會問題。一名家住彰化市的詹姓(男,28歲)市民,名下登記有一輛貨車,車牌早已因車輛逾期檢驗遭彰化監理站註銷。但卻長期佔用彰化市中民街公有停車格,由他的父親使用經營水果生意,期間長達3年,附近民眾雖多次向警方舉報,但警察到場也只能開罰單。
詹男已因這部車自108年起至110年12月間,遭警方及監理機關以「在道路收費停車經催繳而拒繳」的原因,開罰高達1千餘次(幾乎每天被罰),總滯欠金額達37萬9,384元,但車輛卻依然持續違法停放。
案經彰化分署在接到陳情後,分署長謝道明即指示應儘速聯繫移送彰化監理站及彰化稅務局積極處理,以避免造成更多的惡意欠費並消解民怨。承辦謝鎮鍵書記官經傳喚詹姓義務人他都未來說明,因此彰化分署先將他限制出境,同時也在上月15日上午會同移送機關到彰化市中民街現場執行,惟當時不見詹男,只見詹男父親正在貨車上賣水果,彰化分署執行人員立即告知詹父這部貨車是義務人的財產即予查封,並協調詹父同意後,將車拖吊至花壇彰化地檢贓物庫保管,準備進行拍賣。
主任執行官胡天賜表示,由於警方依法只能以開罰處理,卻無法強制將車拖走,長期困擾附近民眾的停車問題仍無法解決。因此就有正義民眾於今年7月間,透過電子郵件向彰化分署的民意信箱陳情,希望彰化分署能夠伸張公義協助清除路霸,將該車輛拖走拍賣,以還清國家的欠款。
謝書記官表示,由於罰鍰高達37萬餘元,縱拍賣該車也無法完全清償欠稅,且詹男經傳喚也未到案說明,因此在將車輛拖吊後,也積極動之以情曉諭詹父,說明是因他利用兒子的車輛違規賣水果才造成兒子欠稅,希望他能以父親愛子的立場「子債父還」,幫兒子繳清所欠的罰鍰。歷經半月思考,詹父終為所動在今年1月6日前來分署,表明願意擔任案件擔保人,分期繳納詹姓義務人所欠的37萬停車費,本案也在歲末年終之際,劃下溫馨圓滿的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