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擴大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 讓家庭使用喘息服務

家庭做用喘息服務可洽衛生所或公所申請評估。(衛生局提供)

勞動部與衛生福利部共同推動「擴大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家庭使用喘息服務」,多數民眾仍不確知如何申請,南投縣衛生局提醒可去電1966洽詢,也可就近至衛生所或公所申請,或到衛生局網站申辦。

居住在南投市的蘇奶奶,平日與高齡91歲的蘇爺爺同住,蘇奶奶經診斷患有失智症,且由於疾病影響導致身體功能退化,大小便失禁、行動不便等,日常生活起居都需他人打理,所以聘請一位外籍看護工協助照顧,外傭希望假日可請假,蘇爺爺無法獨自照顧,因此向長照中心提出喘息服務申請。

衛生福利部原規定聘僱外籍看護工家庭的被照顧者,在外籍看護工無法協助照顧達1個月以上者,才可申請補助給付的喘息服務。自107年12月1日起,勞動部與衛生福利部共同推動「擴大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家庭使用喘息服務」,經縣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失能等級為第7-8級,且為獨居或主要照顧者為70歲以上的長照需要者,可申請喘息服務。

衛生局表示,服務對象:(需同時符合以下兩項資格)      經評估失能等級為第7級或第8級;獨居(僅與外籍看護工同住)或主要照顧者為70歲以上個案。

補助額度:經照管中心評估失能等級第7-8級,每人每年補助48,510元。部分負擔:低收入戶為全額補助;中低收入戶補助95%,自付5%;一般戶補助84%,自付16%。

衛生局提醒民眾如有申請需求,可撥打1966長照服務專線或親洽南投縣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或至衛生局網站「我要申辦」中長期照顧服務線上申請(https://www.ntshb.gov.tw/),亦可就近至各鄉鎮市衛生所及公所申請,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會儘速安排專人到府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