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省道交警聯手排除交通事故 車主讚:謝謝警察

16日上午8時許,國1豐原交流道北上匝道處自小客車與營大貨車發生追撞交通事故,造成國道1號北上匝道入口至豐原區中正路平面道路車輛大排長龍;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三大隊與本局交通警察大隊胼手胝足,迅速排除交通事故,恢復北上匝道及平面道路車流,深獲車主及用路人讚許。


國1豐原交流道、省道台10線神岡及豐原中山路,路幅侷限共3線道,每逢上下班交通尖峰時刻的車流常造成回堵至豐原市中正路;本大隊第三中隊巡邏警網行經該處發現有交通事故,立即與國道警察聯手,協助處理交通事故,並迅速疏導車流及防止二次車禍發生。
交通警察大隊提醒民眾,不慎發生交通事故,千萬別慌,而且要保持冷靜,一件車禍的發生通常不是雙方所願意的,在車禍發生當下,要保持冷靜的態度來處理問題,立即報警請警方到場,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妥善做好處理,不管什麼時候,切記安全永遠是第一位。另為避免交通阻塞及二次事故,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時,提供簡單的事故處理五字訣:「放、撥、劃、移、等」。
1.放:放置警告標誌打開車輛閃光燈在事故地點後方適當距離處,放置車輛故障標誌。
2.撥:撥打110(報警)與119(救護)或112(緊急求救),亦可通知保險公司協助處理,報案時應清楚說明事故地點、時間、車號、 車種、傷亡情形及報案人姓名。
3.劃:將事故雙方車輛位置劃線定位可以先用粉筆把車子的位置先畫下標記起來當然,如果手邊有相機或照相手機的話,也可以先將事故現場拍照。
4.移:移開車輛如果是「無人傷亡」事故,而且車輛尚能行駛,就應該盡快把將車輛位置劃好後開到路邊。
5.等:平心靜氣等候警察。耐心等候警察到場,待警察到場後作事故現場測繪、照相等;另如有人受傷,應撥打110或119尋求救護。如雙方合意先行離開,應以手機或行車紀錄器錄音錄影,以免造成肇事逃逸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