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文熹/彰化報導
為協助杜絕酒駕並展現公權力,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於去(108)年4月間,挑選出全國因酒駕滯欠金額最高的前十名義務人,要求各執行分署列為專案加強執行。其中滯欠第1名的林姓義務人居住於彰化縣轄區內。他從104年起至107年間遭監理機關陸續裁處90萬元(共11張拒絕酒測罰單,6萬元罰單3張,9萬元罰單8張),經監理機關陸續移送彰化分署執行。
去年4月間彰化分署將林姓義務人案件列為專案,發現他名下唯一的財產是一棟未辦保存登記建物(三合院),他登記為該地址的戶長,當時除立即查封該建物外,也一併查封建物內的攪拌器、磨豆米機等動產,並由其找人以1500元自行買回。林姓義務人當時表示因為長期酗酒檢查出罹患下咽癌,需定期至醫院做電療、化療,彰化分署則應林姓義務人的請求,僅查封不動產,准林姓義務人辦理分期,每月繳納2,000元,並由其配偶擔任擔保人。
然而之後林姓義務人僅繳納2期(4,000元)後,即違約不再繳納。經彰化分署依法催告,他仍不願意按約繳納,因此依法對他配偶(擔保人)開始執行。經彰化分署調閱他配偶財產資料後發現,他配偶有相當多的存款,因此在今年8月20日發執行命令執行他配偶的存款,並對合作金庫商業銀行成功扣押義務人所滯欠的91萬餘元(90萬元是罰鍰,其餘是執行必要費用),並於22日發收取命令,成功展現國家公權力。彰化分署希望藉由此一成功執行全國滯欠酒駕罰鍰金額最高的義務人案例,提醒民眾切勿違法酒駕,否則不只危害自己的健康,也連累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