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加水站開立不實發票兌獎 詐領國庫1600萬遭檢警查獲

記者張文熹/彰化報導

彰化地檢署今年中接獲財政部中區國稅局通報,有民眾一次拿多張中獎發票到超商兌獎,經初步調查發現都來自同一家自動販賣機經營加水站公司所開立,彰化地檢署指揮上百人偵辦,檢警昨天到台中、彰化、桃園7家疑似虛設公司及犯嫌住所共18處進行搜索,扣得發票打印機、不實開立的發票及空白發票等物,傳訊曾姓及盧姓主嫌等共12名犯嫌到案說明,檢方初估3年來已獲利約1600萬元。

中區國稅局接獲通報先以「國稅管理運用稅務系統」大數據進行全面分析後,發現共7 家公司有相同異常情事,彰化地檢署調查,曾姓男子(34歲)、盧姓男子(33歲)為這幾家公司的實際負責人,從2016年底起陸續以假人頭虛設公司行號,再以虛設公司名義大量購買空白統一發票,待每期統一發票中獎號碼公告後,核對所購買的空白統一發票號碼,篩選出中獎的空白統一發票號碼後,再登打未實際交易內容的小額統一發票,並做成中獎的統一發票後,由集團成員持往分散地點兌領。

假加水站開立不實發票兌獎 詐領國庫1600萬遭檢警查獲

檢方為明確找到犯罪證據,指示中區國稅局9月間增派人力,從過去2年間上億張中獎發票中撈出該集團兌領發票已達5萬9千多張,金額分別為200元至20萬元不等,總計金額高達約1千6百多萬元,

檢方傳訊12名嫌犯到案,偵訊後認為該集團涉有違反組織犯罪條例、商業會計法及刑法加重詐欺等罪嫌,犯嫌重大,主嫌曾男、盧男2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30凌晨法官諭知被告盧男裁押,曾男交保10萬元,其餘車手等10人分別以2萬到10萬元交保 。

檢方指出,這起案件犯罪手法較為罕見,為二聯式發票詐領國庫的被查獲的首例,這7家虛設的加水站根本未開發票,若以今年7、8月就向國稅局購入170萬張空白發票,加上每個加水站5%營業稅約1萬元,成本約30萬元,該集團就中了220萬元統一發票獎金,9、10月又買進200萬張空白發票,幸好及時被查獲,否則將嚴重侵蝕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