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玿琮/台中報導
酒駕累犯前科的陳姓男子,因無交通工具,從卓蘭鎮搭乘公車至東勢區買衣服,回程時竟順手牽羊,將停放於路旁未上鎖之腳踏車偷走,做為交通工具;欲騎回卓蘭鎮住家,半路卻遭失主認出,立即報警逮獲,警方依竊盜罪嫌將陳嫌移送法辦。
東勢派出所警員洪蘭恩、陳佑晨於四日執行巡勤務時接獲民眾報案,指稱發現有陌生男子疑似偷竊其所有的綠白色腳踏車,正騎在東勢區東蘭路上;員警立即沿路查看,果然發現該名騎乘腳踏車男子,隨即攔下盤查。
陳姓男子當場坦承,所騎乘的腳踏車是在東勢區豐勢路邊,見該輛綠白色腳踏車未上鎖,而竊取欲騎回卓蘭鎮老家;案經被害人指認該綠白色腳踏車為其所有,全案依觸犯竊盜罪嫌將陳嫌移由臺中地檢署偵辦。
東勢派出所陳奕文所長呼籲,為防止愛車遭竊,民眾需離開目視所及的腳踏車時,務必上鎖,才不會讓宵小有機可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