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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家的寵物今年施打狂犬病疫苗了嗎?新北市動保處與簽約動物醫院將於4月合作舉辦狂犬病預防注射月活動,活動期間狂犬病預防注射可享優惠,動保處提醒民眾每年都要為3月齡以上的犬貓及食肉目寵物注射狂犬病疫苗,動保處透過動物保護案件及不定期不定點稽查,並加強追蹤查核,呼籲尚未完成年度防疫的飼主把握時間踴躍參與,共同為毛寶貝健康把關。
動保處與新北市獸醫師公會及簽約動物醫院合作4月份狂犬病注射月活動,簽約動物醫院數共計120間,狂犬病疫苗注射費用原價200-250元,於4月份活動期間內只要110元,讓各位民眾可選擇鄰近動物醫院,為自家毛寶貝補強狂犬病疫苗。同時,動保處會持續至公共區域稽查犬貓狂犬病疫苗施打情形,今年度1-2月份稽查數已達140隻犬貓,並且持續追蹤飼主改善情形,如未每年為寵物施打狂犬病疫苗,將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13條裁處最高15萬元罰鍰。民眾如要帶家中犬貓前往簽約動物醫院施打狂犬疫苗,可至動保處網站查詢(網址: https://goo.gl/iVUv2o 108年度狂犬病預防注射月活動合作醫院名單)
為提供便捷查詢方式,本市民眾之寵物狂犬病施打紀錄已全面電子化,請各位民眾務必提供身分證件、寵物晶片號碼或去年登記頸牌號碼供醫院核對資料,以利人員於系統更新正確資訊, 並請民眾於寵物施打完狂犬病疫苗後,向動物醫院領取今年度朱紅色頸牌,掛在頸圈上作為識別。
農業局長李玟表示,狂犬病目前為國內第1類法定傳染病,也是為法定人畜共通傳染病,一旦感染可高達100%的死亡率,請民眾務必提高警覺儘速攜帶自家毛寶貝前往動物醫院施打狂犬病疫苗。對於動物醫院較稀少偏鄉行政區,動保處也持續與區公所合作,安排巡迴行程辦理鄰里間狂犬病注射服務。若寵物未定期施打狂犬病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13條規定,最高可處15萬元罰鍰,請民眾主動配合防疫措施,杜絕疫情傳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