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玿琮/台中報導
呂姓男子等3名「山老鼠」7月25日凌晨5點多,分別駕駛2輛車經由大禹嶺進入和平梨山地區偷取珍貴扁柏;未料警方早已跟監多日掌握其行蹤,於25日下午4點40分許一舉查獲犯嫌及扁柏233公斤等贓證物,扁柏市價約30萬元,訊後依竊盜及違反森林法移送法辦。
和平警方今(107)年4月初即接獲線報開始埋伏、跟監,7月25日掌握犯嫌車輛進入梨山地區前往德基水庫附近產業道路,警方立即前往圍捕,並請東勢林管處梨山工作站人員會同勘驗。
當場查獲呂姓(20歲)、林姓(22歲)、王姓等3名嫌犯及扁柏233公斤、鐵杉苗6棵、電鋸、鐵鏟、膠膜、頭燈、無線電、鋸子、十字鎬、手機、自小客貨車、自小客車等贓證物。犯嫌供稱,盜採林木前會先上山找尋目標,鎖定目標後,再帶著盜採工具上山粗略加工,將林木裁切小段,然後開著自小客貨車載下山尋找買主。
警方調查,3名嫌犯以盜採珍貴林木為業,主要在梨山地區活動,目標都是扁柏等珍貴林木,盜採後先將林木加工為角材,以方便藏匿、搬運及銷贓,通常賣給藝品加工廠進行木材藝品、精油加工等,警方將持續擴大追查贓物流向。
和平警分局長黃永志表示,森林法在105年修正後不但刑責加重,更能併科贓額10倍以上20倍以下罰金,犯罪工具沒收,籲請民眾勿以身試法並勇於檢舉不法,共同維護美麗山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