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玿琮/台中報導
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日前配合行政院消保處進行燒烤業聯合稽查,位於公益路的「燒肉風間」經稽查驗出小卷重金屬鎘超標;該店於6月7日進貨3.8公斤,6月26日已將不合格庫存產品共1.06公斤退回桃園的上游廠商,全案並移至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進行後續處理。
食安處說明,今(107)年5至6月間與中央執行燒烤業聯合稽查,其中燒肉風間經抽驗小卷1件,初驗測得鎘2.82ppm、複驗測得2.77ppm,超出食安法規標準值(2ppm),日前已將不合格的庫存產品除退回上游廠商。
食安處也稽查燒肉風間內部環境,發現乾料庫房內食材未離地、冷藏冷凍庫內食材未離地、食材使用未落實先進先出以及員工個人物品未設專區存放等多項缺失,不符「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經複查後相關缺失已改善合格。
此外,都發局表示,有關建管查核項目部分,「燒肉風間」違規情形包括:建築物用途違規使用、未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菜梯未領有許可證等項目。該場所建物原核准用途「店舖,辦公室」,但現況做為「餐廳(B3類組)」使用,違反建築法第73條第2項規定,已於入口明顯處張貼不合格告示供消費者識別,並裁罰6萬元罰鍰並限今年8月20日前改善。
張貼不合格告示後,都發局接受通報指業者擅自將其撕毀,經都發局派員補貼告示後,針對業者涉毀損告示部分進行調查,將依刑法第138條規定辦理。
另外,「燒肉風間」未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申報作業」,已限期今年8月20日前補辦完成;菜梯未領有許可證,違反建築法第77條之4第1、2項規定,勒令停止使用並限今年8月20日前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