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榮昌/台中報導
民國四十餘年就存在的大甲區東陽新村,台中縣市合併後被較晚成立的東陽國小要求部份住戶拆屋還地,95歲獨居退伍老兵面臨無家可歸,求告無門。市議員吳敏濟居中協調半年終於解決糾紛,雙方達成共識並經法院公證,校方暫無用地需求,居民繳交土地使用補償金即可繼續居住。
東陽新村22戶一百多人被老育局及學校要求拆屋還地。最年長的95歲退伍老兵吳尚志,民國38年隨政府來台,44年隨部隊來到大甲美人山營區。他回憶當時美人山是一片荒野以及亂葬崗,國防部無力安置陸續退伍的老兵,遂同意自行在營區周邊蓋房子居住,這是東陽新村的由來 10鄰鄰長長蘇淑敏表示,政府考量東陽新村子弟的就學需求,稍後成立東陽國小,民國63年都市計劃將部份的東陽新村土地劃入文教用地不得買賣,當年地價十分便宜,未被劃入的土地早就由居民買下,並非有心占用。
蘇淑敏指出,民國79年政府從文教用地中分割出535-004地號土地,做為興建國宅安置居民之用,然而國宅計畫一直沒有執行,以至拖延到100年台中縣市合併,原先的安置變成占用,遭到市府及校方要求拆屋還地,居民為此被告上法院。
吳敏濟表示,東陽新村是美人山營區退伍老兵安身之處,當初國防部無力安置他們,才同意老兵自行開墾興建住宅,其情可憫,如今卻變成非法占用,有違公平正義原則。經過半年多次的協調折衝,終於找出兼顧情理法的共識,獲得法制局、財政局和教育局的同意,讓居民得以繼續居住下去。該案既經法院公證,希望其它類似案件也可比照辦理。
教育局國小教育科長尤敦正表示,學校依法盤點財產,必須收回土地,經吳敏濟議員居中協調,考量東陽新村土地上的居民居住很久了,學校暫時沒有用地的需求,居民又願意繳納使用補償金,6月19日經法院公證,各單位都同意在此共識之下讓事件圓滿落幕。
東陽國小校長邱弘毅指出,7月8日學校將召開土地使用補償金繳納說明會,在學校有用地需求之前,住戶只要依使用面積配合公告地價金額繳納就可以繼續住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