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文熹/彰化報導
中部一期稻作進入收割時期,彰化地區己有些稻田已經收割,但是農委會今年3月有新規定,凡田間露天燃燒稻草被查獲兩次者就不予收購公糧,農民聽到消息既錯愕又生氣,農委會為了遏止農民燃燒稻草,發布公文至各農會,若農民露天燃燒稻草被查獲累積兩次,該期作次年同一期將不予收購公糧。
彰化縣議員李俊諭接到民眾投訴,痛批農委會「不做正事」,認為燃燒稻草造成空氣汙染,是環保單位該負責而非農委會,農委會應該擔任輔導的角色,而不是「恐嚇農民」,造成農民恐慌,質疑農委會不知農民苦衷而且管太多。
農糧署中區分署副分署長林美華解釋,這公文是給公糧商,且是從107年開始實施,稻農就算去年有被檢舉,也不列入計算。林美華也強調,只要有農民燒稻草被查獲,就會被列入輔導清冊,農委會會派人前往輔導,如果農民希望稻草回歸土地,目前購買腐化菌一包有補助100元,一包可灑一分地;今年第四河川局也將收購第一作稻草665公噸做為濁水溪岸揚塵鋪設,縣政府也將收購500公頃稻草製作成生質燃料棒等計畫,農民可將稻草賣出,增加另一份收入。
李俊諭指出,各鄉鎮農會最近收到農糧署公文指示,今年3月23日發布「收購公糧稻穀作業要點」第5點修正公文說明含糊不清,有農民解讀成「只要曾經燒過稻草」就會失去繳公糧的資格,消息一經傳開,引起不少農民都生氣了。他抨擊,官員只會坐在辦公室吹氣,不知農民的苦衷。對於政府事先沒有宣導就冒然實施,導致農民不知所措,抱怨連連。
議員李俊諭說,最近農民之間討論這份公文非常熱烈,甚至有人擔心「如果以前已經被偷拍到燒稻草,現在公糧不收怎麼辦」。燃燒稻草會造成空氣汙染,他也不建議農民燒稻草,並多次下鄉宣導,但是他認為這應該是環保局的職責,農委會應該站在農民的立場,輔導、協助農民,而不該以懲罰的方式來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