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玿琮/台中報導
清明節將屆,民眾陸續準備祭祀用物品,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派員前往全市生鮮賣場、傳統市場、烘焙食品行與雜貨商店等處抽驗祭祖食品;包含17件粿類、23件麵龜壽桃、24件蘿蔔糕、28件未調味豆干、20件麵腸素肚與30件潤餅皮等共142件。檢驗防腐劑、著色劑、甲醛等。結果有麵龜與豆干共2件檢出防腐劑不合格,食安處已要求下架並將依規進行後續調查辦理。
食安處表示,這次抽檢的違規麵龜製造商為清水區「好巧利包子店」自製的麵龜,檢出防腐劑去水醋酸0.17 g/kg,違反不得檢出的規定;業者表示,這批成品約製作250個,當日販售對象為散客已完全售完。全案依違反食安法第18條規定,將依規裁罰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另外,在豆干部分,則是在西屯區「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量販事業部」抽驗的大黑干,檢出防腐劑苯甲酸0.72g/kg,超過限量0.6g/kg的標準,食安處除立即通知販售場所產品下架、不得販售,並已將全案移至台南市政府衛生局進行後續辦理。
食安處指出,部分業者為防止食品腐敗變質,往往會添加防腐劑於食品中,延長保存時間,但法規對於防腐劑使用範圍、用量及規格有相關規定限制;這次違規產品檢出的「去水醋酸」,依規定只能使用於乾酪、乳酪、奶油及人造奶油且有限制用量規定,若過量添加且長期食用,可能出現食慾變差、體重減輕情形,並影響肝、腎功能及人體健康。
食安處呼籲食品製造業者善盡自主管理責任,遵守法規合法正確使用食品添加物,以免違法受罰,也提醒民眾選擇信譽良好商家購買食品,並留意店家作業場所是否清潔衛生,確保購買食品衛生安全。民眾若有任何食品安全衛生問題,可向台中市食安處洽詢(洽詢專線04-22220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