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玿琮/台中報導
防範狂犬病疫情由野生動物傳至犬貓,台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3月份共舉辦13場次「動物狂犬病疫苗及寵物晶片巡迴注射優惠活動」;凡設籍台中市的市民皆可攜帶身分證及飼養的犬貓,前往活動地點施打疫苗,若寵物要植入晶片,需提供飼主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動保處表示,3月份將陸續至新社、豐原、潭子、后里、太平、東勢、大肚、霧峰及大安等區,共13場次,每天活動限量提供200劑狂犬病疫苗;若活動現場人潮較多時,會發放號碼牌,請依序拿號碼牌等待叫號填寫資料及注射疫苗。
另現場僅提供動物狂犬病疫苗及晶片注射,若寵物需要其他傳染病疫苗(例如貓多合一、犬八合一疫苗等)或其他疾病診治則需至動物醫院就診。動保處提醒,參加巡迴注射犬貓需滿三月齡,如有敏感體質、懷孕、發燒、下痢及心肝腎疾病等,不適合注射疫苗。由於活動現場犬貓眾多,為避免發生打架及逃逸情形,請飼主使用寵物籃或牽繩(貓咪可再加上洗衣袋),並隨手清理寵物便溺,以維護活動現場秩序及乾淨。
此外,為提升犬貓免疫力,疫苗須每年注射一次,以避免狂犬病在人畜間傳播。另請飼主注意在寵物注射後一小時內,若有臉部或眼睛浮腫、皮膚紅腫起疹、極度搔癢、呼吸困難、嘔吐、下痢甚至休克等過敏情形,請立即帶至動物醫院進行診治,切勿拖延;而注射後三天內,可能會有注射處輕微腫脹、精神或食慾略差等情況,請飼主密切觀察,若上述情況仍未改善,請儘速攜帶寵物至動物醫院就診。
動保處也呼籲,民眾務必遵守「2不1要」,也就是「不接觸野生動物(包括蝙蝠)、不棄養家中寵物,要每年帶家中犬、貓施打狂犬病疫苗」,才能確保狂犬病不會在人畜間傳播。台中市犬貓狂犬病預防注射聯合稽查小組,也將不定期至公共場所進行稽查,違反者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至15萬元罰鍰,106年至今已裁罰11件。另未植晶片辦理寵物登記者,依台中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