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稅籍及使用清查 即日起展開至9月底

107年度地價稅清查作業,地方稅務局即日起展開至9月30日止。(圖/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提供)

記者黃玿琮/台中報導

107年度地價稅清查作業,即日起展開至9月30日止,針對特別稅率用地、減免稅地及農業用地變更使用等進行查核;市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為遏止逃漏及維護租稅公平,稅務局將派員進行實地勘查,外出清查人員均將配戴職員證,請納稅義務人協助配合。

稅務局說明,原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等特別稅率課徵地價稅,或減免地價稅的土地,若有供出租、營業、戶籍全部遷出、工廠登記被工業主管機關註銷、未按工業主管機關核定規劃使用等適用原因、事實消滅情形;或使用情形已變更導致已不符合減免標準或要件時,土地所有權人應於原因發生日起30日內,向地方稅務局所屬分局申報恢復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以免經查遭追補應納稅額,並將處短匿稅額3倍以下罰鍰。

稅務局表示,課徵田賦土地也是清查重點項目,如有農業用地已變更供作違章工廠、資源回收廠、堆置營建廢棄土等非農業使用,或農舍有增建、變更使用等情形,應依規定改課地價稅。

稅務局指出,為落實清查作業、遏止逃漏及維護租稅公平,即日起至9月30日止將派員進行實地勘查,外出清查人員均將配戴職員證,請納稅義務人協助配合。如有問題可撥打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服務。